安琪酵母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于1998年3月25日经湖北省体改委鄂体改[1998]34号文批准,以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宜昌先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宜昌西陵酒业有限公司、贵州润丰(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宜昌溢美堂调味品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以1997年12月31日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6,929.66万元投入,折合股本6920万股;其他股东以现金出资共计3,150万元,折合股本3150万股。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10,070万股。2000年7月3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0)105号文批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2000年8月3日公司社会公众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上网定价发行,并于8月18日挂牌上市交易,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3,570万股。2007年8月8日,经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通过以2007年中期总股本13,57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13,57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7,140万股。
股票简称:安琪酵母
公布日期:2006-8-3

安琪酵母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ANGELYEASTCO.,LTD
注册资本:13570(万元)
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中南路24号
董事会秘书:周帮俊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城东大道168号(原中南路24号)
公司办公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城东大道168号(原中南路24号)
邮政编码:443003
主营业务酵母及深加工产品、生物制品、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豆制品、奶制品、调味品、粮食制品的生产、销售;生化产品的研制、开发;生化设备、自控仪表、电气微机工程的加工、安装、调试等。
雇员总数:778
管理人员数量:78
董事会授权代表:高路
联系人(无数据)
公司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成立日期;1998-3-25
工商登记号;4200001000634
十大股东
编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1 | 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 | 129761668 | 39.370% | 流通A股 |
2 | 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司 | 34646577 | 10.510% | 流通A股,流通受限股份 |
3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4107696 | 1.250% | 流通A股 |
4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2989570 | 0.910% | 流通A股 |
5 | 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800000 | 0.850% | 流通A股 |
6 |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410000 | 0.730% | 流通A股 |
7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2142178 | 0.650% | 流通A股 |
8 | 汪小明 | 1912000 | 0.580% | 流通A股 |
9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1502948 | 0.460% | 流通A股 |
10 | 张月峰 | 1064966 | 0.320% | 流通A股 |
证券资料
股票代码:600298
股票简称:安琪酵母
代码类别:A股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旧代码:600298
行政区划名--
上市状态:变动
变动原因:新上市
变动日期:2000-08-18
股票简称:安琪酵母
变动日期:2006-10-09
股票简称:G安琪
变动日期:2006-04-28
行业变动
进入行业:食品加工业
变动日期:2000-08-22
发展
公司前身为宜昌食用酵母基地,始建于1986年,是由原国家科委中国生物工程开发中心、中科院微生物所、国家计委科技司三家联合建议立项,国家计委布点的全国唯一一家活性干酵母工业性试验基地。1998年改制设立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公司拥有雄厚的科研开发力量,设有“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酵母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聘请多名外籍专家为高级技术顾问。公司设有分子生物学、菌种保藏、发酵工艺、酵母抽提物、面食发酵、生物医药及营养保健品等研究室,拥有世界一流的试验装置。公司有着众多的国际、国内技术合作伙伴,形成了以自主研究为主、引进合作相结合及矩阵式项目组织模式为特点的研发机制。公司先后承担并完成国家攻关项目3项,国家重点科技成果推广计划2项,国家技改项目2项,国家火炬计划4项,省级攻关项目19项,市级攻关项目27项,先后70人次获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国家优秀技改项目奖和国家火炬奖。2003年,公司检测中心经批准成为国内唯一的酵母产品检测的国家认可实验室。
公司酵母系列产品生产线吸收了世界发酵工业领域的最新技术成果,以先进的集散控制系统为支撑,引进德国、瑞典、西班牙、意大利等欧洲先进的生物工程装备,采用了西门子过程控制系统,实现全集成自动化,确保酵母产品的高质量、低成本优势。
2021年3月25日,安琪酵母发布2020年财报显示,其营收为89.33亿元,同比增长16.73%;净利润为13.72亿元,同比增长52.14%。
团队
公司拥有员工总数76%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外聘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为客座研究员和技术顾问。高效、灵活、崇尚科技、尊重知识的优秀团队,成为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支撑系统。
公司长期致力于企业形象和品牌宣传,成功地实施了CIS战略。公司注册商标“安琪”于1997年被国家技术监督局列为全国二十个重点保护名优产品之一,1998年被确认为湖北省精品名牌,2002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目前已在四十多个国家注册。公司建立了以技术服务为核心的全国性市场服务网络,形成了信息灵敏、反映迅速、渠道畅通、控制有力的营销网络,同时正逐步建立国际市场服务体系。公司依托学术团体、专业媒体为用户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技术服务。
安琪酵母公司重视质量管理,成为国内酵母行业第一个通过ISO9001和HACCP双认证的企业。2007年获得“中国名牌”荣誉称号!
酵母及深加工产品、生物制品、食品添加剂、奶制品、调味品、食用油、粮食制品的生产、销售;生化产品的研制、开发;生化设备、自控仪表、电气微机工程的加工、安装、调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服务;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原料药、干酵母;生产销售微生物添加剂、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福邦牌红酵母;信息服务业务(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短信息服务、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
战略目标:国际化、专业化酵母大公司
“国际化”,是指市场的国际化、技术的国际化、管理的国际化、人才的国际化。
“专业化”,一是发挥酵母技术的专业优势,巩固核心竞争力,深度开发系列产品。二是指围绕客户群,延伸产品线,提供专业化服务。
“大公司”是指规模大和竞争力强,进入全球酵母公司的前五名,并逐步提升位次。
企业宗旨:运用生物高科技,服务大众百姓
酵母与人类的生活关系密切,应用十分广阔。公司要坚定地站在全球技术的最前沿,不断地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改变传统的消费习惯,服务大众健康。
经营方针:员工为本,用户为源、技术质量是生命
人力资源是公司最宝贵的资源。公司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倡导员工把个人目标和公司目标相结合,和企业共同成长,共同发展。管理者要充分爱护员工,尊重员工的首创精神。帮助员工在实现公司目标的同时,实现个人发展目标。
企业精神:追求满意,永不满足
满意是相对的,追求是无限的。我们全力以赴,永无止境的创新和改进,以高质量的产品、周全的服务、良好的利润率、完美的公众形象让消费者、投资者、社会、政府、员工满意。
创业信念:有志者,事竟成
有异想天开的思维,不断进取的目标,科学求实的方法,坚韧不拔的毅力,安琪人必将达到理想的彼岸。
1994年通过二期技术改造成为国内最大的酵母生产基地。
1997年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国家科技部批准建立“国家酵母技术研究推广中心”。
2000年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1年控股喜旺食品有限公司、安琪酵母(滨州)有限公司。
年产15000吨干酵母生产线投入运行。
公司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2002年安琪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国家人事部批准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003年控股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
检测中心通过CNAL认可。
2004年通过HACCP认证。
当选中国发酵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
2005年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建成投产。
安琪酵母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安琪酵母成为全国60个行业内“最具成长力的自主品牌”之一。
2006年安琪商标荣登《中国最有价值商标500强》。
2007年安琪酵母被认定为“中国名牌”。
·国家工商总局认定安琪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国家人事部批准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全国60个“行业内最具成长力的自主品牌”之一
·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海关A类管理企业;
·中国人民银行AAA信誉等级企业。
2020年12月,入选2020中国食品企业50强名单。
2021年1月2日,位居2020中国上市公司500强榜单中第456位。
2020年12月,位居2020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价值500强榜单第156位。
2021年1月,位居2020中国上市公司信用500强榜单中第326位。
2021年1月16日,位居2020中国企业信用500强榜第332位。
2021年7月,入选2020中国轻工业科技百强企业名单。
2021年7月30日,入选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企业名单。
2021年11月,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谢娜(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等公司被起诉,原告为范某,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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