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
公司历史
中信证券
1999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机构字[1999]121号),该公司增资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3年1 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根据证监会《关于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改制的批复》(证监机构字[1999]50号及[1999]121号)和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关于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公积和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的通知》,该公司于1999年以资本公积535,187,924.06元、盈余公积88,075,035.48元、未分配利润76,737,040.46元转增资本。同年,该公司增资1,730,400,000.00元,其中1,081,500,000.00元作为股本,648,900,000.00元作为资本公积。该公司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2,081,500,000.00元,股本为2,081,500,000.00元。增资结果已经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天华验字[99]第146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2年,经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2]129号文核准,该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后的注册资本为2,481,500,000.00元。增资结果已经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天华验字[2002]026号验资报告验证。2005年8月该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股权分置完成后,该公司总股本仍为2,481,500,000股,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数为1,941,500,000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78.24%;无限售条件的股数为540,000,000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1.76%。
2006年6月,经证监会《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23号文)核准,该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此次发行后,该公司总股本为2,981,5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数为2,441,500,00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81.89%,无限售条件的股数为540,000,000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8.11%。本次增资结果已经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天华验字(2006)009-37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7年8月27日,该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733,800股。发行完成后,该公司的总股本增至3,315,233,800 股。此次发行经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244号文核准。此次募集资金总额24,999,998,958.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金额为24,976,191,957.66元。经天华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此次发行出具的天华验字[2007]第1009-58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8年4月,根据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议案》决议,该公司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每股面值1.00元,增加股本3,315,233,800.00元。转增后该公司股本变更为6,630,467,600.00元。此次增资结果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2008)验字第60469435–A03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6年8月起,该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股份限售期满开始流通,截止2008年12月31日,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份数量增至6,570,467,600股。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直属证券营业部共计40家,此外公司尚有1家证券营业部正在筹建过程中;拥有全资子公司6家,即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通证券”)、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基金”)、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基金”)、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投资”)、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国际”);拥有控股子公司3家,即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万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产业基金”)。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员工3,179人,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共计7人。
2020年4月,在发布年报的23家A股上市券商中,从营业收入的规模来看,中信证券依然稳坐头把交椅,营业收入为431.40亿元,同比增幅15.90%。中信证券在2019年实现净利润126.48亿元,同比增长28.07%。
2021年10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中信证券通过试点公募基金投顾业务现场验收并完成展业谈话,正式开展公募基金投顾业务。11月9日,由国网英大集团联手中信证券推出的首个碳中和股票指数挂钩收益凭证产品正式上线发行,首期产品试上线1000万额度,上架即售罄,得到了市场认可。12月,禾迈股份正式上市交易,作为承销商中信证券,在发行阶段包销65.14万股禾迈股份,以最高价计算,中信证券大赚约1.38亿元。
2022年7月22日,中信证券披露第一大股东股权变更进展:中国人民银行已批准了中信金控的金融控股公司设立许可,并由财政部金融司出具函件确认本次无偿划转事项。9月13日,富力集团与招商蛇口、中信证券、中国华融在扬州市举行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10月13日消息,中信证券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获批。
产品服务
中信证券
公司长期以来秉承“稳健经营、勇于创新”的原则,在若干业务领域保持或取得领先地位。2007年公司股票承销的市场份额20%,排名第二;企业债和金融债承销的市场份额20%,排名第一;公司及控股公司合并的股票基金交易额市场份额8.08%,排名第一;公司控股基金所管理的资产规模合并占8.07%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一;人民币集合理财资产净值市场份额15.7%,排名第一;权证创设总量市场份额29%,排名第一;研究团队继续以较大优势蝉联第一。
中信证券下属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期货有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标普指数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包括所属子公司在内,中信证券在境内合计拥有165家证券营业部、61家证券服务部和4家期货营业部。
2008年公司股票承销的市场份额17.39%,排名第一;债券承销的市场份额12.15%,排名第一;公司及控股公司合并的股票基金交易额市场份额8.56%,排名第一;公司控股基金所管理的资产规模合并市场份额10.29%,排名第一;研究团队蝉联第一。
2021年2月22日中信证券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同意出资不超过30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中信证券被《新财富》杂志社评选为“本土最佳证券公司”第一名。
2007-008年评选为“本土最佳投行团队”第一名。
2006-2008年连续三年评选为“本土最佳研究团队”第一名。
2006年荣获“本土最佳销售团队”第一名。
2002年至2005年、2008年公司被《亚洲货币》杂志评选为“中国最佳债权融资行”。
2003-2005年,2007-2008年被《亚洲货币》杂志评选为“中国最佳股权融资行”。
2007、2008年评选为“中国最佳经纪行”。
2006-2007年被《亚洲货币》杂志评为“中国内地最佳股票承销机构”。
2019年8月29日,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联合公布2019广东企业500强榜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62;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联合公布2019广东服务业100强榜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26。
2019年12月12日,《汇桔网·2019胡润品牌榜》发布,中信证券以150亿元品牌价值排名第96,上榜2019金融品牌价值全国排名第22。
2020年1月3日,上榜2019年上市公司市值500强,排名第33。
2020年1月11日,“2019中国企业社会责任500优榜单”发布,中信证券位列第24位。
2020福布斯全球企业2000强榜,中信证券排名第509位。
2020年7月15日,《2020年中国最具价值品牌100强》发布,中信证券排名第76位。
2020年7月,2020年《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中信证券排名第232位。
2021年01月02日,入围2020中国上市公司500强。
2021年1月21日,位列《2020胡润品牌榜》——寻找最具价值中国品牌第73名。
2021年5月,位居2021福布斯 全球企业2000强第265位。
2021年7月,入选2021年《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排名第211位。
2021年7月20日,《财富》中国500强净利润率最高的40家公司排行榜发布,中信证券以27.4%净利润率排名第211位。
2021年10月,位居《2021胡润品牌榜》——寻找最具价值中国品牌第73位。
社会公益
2020年1月25日,中信证券领导班子紧急研究决定,由中信证券携中信期货、华夏基金等子公司,向武汉市慈善总会紧急捐赠2000万元,用于支持抗击疫情。
八高管遭协查
2015年8月25日晚间,新华网报道称,中信证券徐某等8人涉嫌违法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已被公安机关要求协助调查。次日,有媒体报道称,徐某即为中信证券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总经理徐刚。
8月27日,财新报道中信证券另外被要求协助调查的7人中还包括了两名执行委员会委员葛小波和刘威、权益投资部行政负责人许骏、证券金融业务线行政负责人房庆利以及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梁钧。
在7月至8月的股灾救市行动中,中信证券拿出大笔自有资金,在众多券商中表现踊跃,被市场一度称为“国家救市御用护法”。
分析:本次被要求协助调查的8人中,有3人为中信证券高管,位居中信证券执行委员会委员。券商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徐刚等8人此次被调查,有可能涉内幕交易。
子公司被撤证
2015年10月20日,深交所发布公告称,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已被证监会撤销证券业务许可。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前身是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2月更名为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立案调查
2015年11月26日晚间,中信证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消息称,中信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其中提及: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中信证券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履职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公告称,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应
针对互换业务虚增万亿,中信证券相关负责人回应新京报记者时表示,出现相关问题是因为公司系统升级造成了对外报送个别信息的错误,主要涉及互换业务2015年4月-9月新增规模和终止规模的数据错误,但存量规模数据是正确的。
上述负责人称,公司在发现相关问题后,已于2015年11月初进行了数据更正。公司互换业务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
相关事件
1、2016年3月23日中信证券披露2015年年报,6名高管离职。
2、2017年5月24日,中信证券公告称,因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七)项“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之规定,中国证监会责令中信证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3、2018年11月6日,中信证券公告称,就前述调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结案通知书(结案字 [2018]18号),其中提及,经审理,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的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决定该案结案。
4、2020年11月23日,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通报多款APP存在数据安全和侵害用户权益隐患并对App运营者发出《违法违规App处置通知》,其中中信证券APP因“应用内集成多个可收集个人信息的第三方SDK,但未在隐私政策逐一说明是否向第三方共享信息”被要求限期改正。
5、2021年4月,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中信证券与邓某某劳动争议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驳回中信证券的再审申请。
违规被罚
2011年2月23日,司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在中信证券开立普通证券账户,一直未从事证券交易。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客户征信授信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公司开户满半年(试点期间,开户满18个月)”为开立信用账户的条件之一,中信证券在司度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连续计算不足半年的情况下,为司度提供融资融券服务,于2012年3月12日为其开立了信用证券账户。
2012年3月19日,中信证券与司度签订《融资融券业务合同》,致使司度得以开展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由当时中信证券信用交易管理部负责人宋成牵头制定,由分管副总经理笪新亚签批实施。
截至2015年10月22日,中信证券向司度收取融券收益人民币52,886,294.80元,融券成本人民币47,263,484.17元,净融券收益人民币5,622,810.63元;截至2015年10月10日,中信证券向司度收取交易佣金人民币89,428,768.96元,扣除交易所规费人民币33,395,729.81元,净佣金收益人民币56,033,039.15元;共计收益人民币61,655,849.78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11]31号)第十一条“对未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在本公司及与本公司具有控制关系的其他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连续计算不足半年……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的规定,构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七)项“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所述行为。对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笪新亚、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宋成。
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责令中信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1,655,849.78元,并处人民币308,279,248.90元罚款;
对笪新亚、宋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人民币10万元罚款。
2021年2月10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信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中信证券应对私募基金托管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深入整改,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和流程规范,保障业务规范开展,谨慎勤勉履行职责,应当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4月6日,证监会先后发布29则投行业务违规处罚信息,海通证券、中信证券、五矿证券、东方证券、国金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证券、中山证券等多家券商因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核查不充分、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等原因遭罚,且多位相关业务负责人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出具警示函及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督管理措施。1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中信证券因存在QDII超额度汇出,国际收支统计漏申报,B股客户非同名账户取款,H股募集资金境外专用账户超范围使用等问题,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决定给予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1万元人民币,处以罚款101万元人民币;对责任人韩某警告,罚款8万元人民币。
2022年6月1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对中信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证监会发现中信证券存在以下行为,一是2015年设立中信证券海外投资有限公司,未按照当时《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报证监会批准;二是未按期完成境外子公司股权架构调整工作,存在控股平台下设控股平台、专业子公司下设专业子公司、特殊目的实体(SPV)下设子公司、股权架构层级多达8层等问题;三是存在境外子公司从事房地产基金管理等非金融相关业务和返程子公司从事咨询、研究等业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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